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1801号地******服************服务中心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汇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新建******1801号地******服************服务中心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太仓市 招标类型:检测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投资额约19000万元,合同估算价约87.5万元
(3) 招标项目名称:新建******1801号地******服************服务中心项目)检测
(4) 检测服务期:自收到业主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线竣工止
(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下列内容:新建******1801号地******服************服务中心项目)的材料检测、功能性检测、桩基检测(含前期试桩)、沉降观测等,及时完成检测或试验任务,并及时出具相应检测或试验报告。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获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核定项目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5)投标人必须获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6)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
(7)外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到太仓市开展检测业务,应到当地住建局办理登记手续等要求(符合苏建质〔2006〕36号文)。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建设局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6月21日17时00分前(以邮箱的收件时间为准)将确认通知(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备注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收到确认通知的邮箱地址以电子文件形式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22日16时20分前,16时20分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苏省太仓高新技******委员会(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88号)一楼报告厅。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七、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1)入围方式:当投标单位超过9家时,由发包人代表随机抽取9家入围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中标号抽签(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9家则不再补足),投标单位为3-9家则全部入围,报名申请人不足3家重发公告。
(2)评标办法:合理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说明:
(1)投标报价:①桩基检测:静载:3.5元/KN;低应变:15元/根;②其他工程检测费按《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苏监协通(2015)06号)收费标准下浮15%结算,本项目实际结算总金额低于87.5万元的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若实际结算总金额超过87.5万元的则以87.5万元结算。投标报价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劳务、材料、设备、机械进退场、管理、维护、利润、税金、风险费、保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含踏勘现场并自费一切费用。
(2)结算和付款方式:年度按实结算,收费金额按实计算,最高累计不超过87.5万元。
(3)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4)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近期社保缴费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代表未带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近期社保缴费证明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九、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以心
电话:0512-******
地址:太仓市郑和中路180号
招标代理单位
名称: 苏州汇信******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思雨
电话:******
邮箱:******08@qq.com
地址:太仓市城厢镇上海西路72号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06-12至 2021-06-21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知悉并仔细研究了你方 年 月 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新建******1801号地******服************服务中心项目)检测(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并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 (盖单位公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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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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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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